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教学工作规范
为深化教学改革,严明教学纪律,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工作规范。
一、开课计划
每学期期末,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下发下学期全校各专业的开课计划,规定各专业的开课清单,对课程名称、总学时、周学时、考核方式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各二级教学部门按照开课清单安排好教师承担相应的课程教学,并于开课前一周向任课教师下发教学通知书。各二级教学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开课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变动时,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务处需制作统一、规范的模板下发。
课程负责人对所承担的课程,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教学通知书制定教学进度表,经教研室主任、教务科签字批准后执行。二级教学部门还需将本部门的教学进度表交教务处存档,本课程教师都必须按该教学进度表进行授课。
二、备课
(一)教师个人备课。
1.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开学前撰写好全部教案,严禁无教案上课。教师备课应准确把握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2.每本教材必须使用单独的备课本进行备课,严禁多门课程同或不同年级的同门课程使用一本备课本。
3.教案内容必须包含回顾旧知、课程导入、讲授新课、复习巩固、任务布置和教学反思几个重要环节。教案要精心设计好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板书、教学时间、师生活动、教学手段等。同时,应在教案中融入安全教育和劳动教育。
4.讲师及以下教师以及上第一轮新课的教师必须写详细教案,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教案要详略得当,习题课、试卷讲评课、体育课等也要有教案。详案不仅要写出上课流程,还要写步骤,包括教学目标、教学班级、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课时、教学资源、教学过程、拓展训练、课外作业、教学总结、教学反思等。略案只需写出上课的流程,罗列出上课的重难点以及大概思路,无需详细过程,字数较少,但同样必须包含几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实训教案按统一的实训模板拟写即可。
5.教师的教案必须由所在教研室的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才能上课。
6.教师备课应广泛收集有关的参考资料,尤其是要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把反映最新科学技术、学术动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包括现场实例、案例等内容补充在课堂教学中。
7.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的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对教学环境、电教设备、教具模型、教学挂图、教学仪器、工具材料等在授课前要逐一检查和落实、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同时应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所学专业的特点,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和后续课的衔接关系。
8.对技能课和实验课,以及操作性强的教学内容,教师应在课前进行试做,并做好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9.教案可以做成电子教案,电子教案的结构要与纸质教案一致。使用电子教案的任课教师需将电子教案发给相应教研室主任,并自行打印一份由相应教研室主任审批后使用。
(二)集体备课。
1.所有教研室根据教务处及分院要求开展教研活动,每一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4次,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记录,并将相关记录资料存放在教研室备查。
2.上同级同科(同一年级的同一门课程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授课)的科任教师要积极开展集体备课,以统一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教学进度,要做到“三定”“四备”“五统一”:(1)“三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中心发言人。(2)“四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3)“五统一”,即统一教学目标和重难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手段、统一例题、统一作业。
三、授课
1.教师授课应着装整洁、落落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5~10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途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接打与课堂管理无关的电话等。
2.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3.教师每堂课都要认真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对迟到和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告知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填写《课堂情况登记表》。
4.教师要按照教学的基本环节进行授课。
5.教师授课或承担其他教学任务时,必须携带教材、教案、教学周志、学生花名册,严禁无教案上课。教师授课须全程使用普通话。
6.教师要从应用型教育的特点出发,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把传授知识、强化技能和培养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训练。
7.教师授课应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按照应用型教育的要求,结合本课程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运用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8.教师讲授理论知识时要概念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富有启发性,注意灵活性,讲究艺术性。教师传授专业技能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标准和规范,对于各类安全事故有预防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在传授技能过程中,要进行集中示范,巡回指导,不断探索和总结先进的技能教学法。
9.教师上习题课时要对习题进行分层,找出规律性。复习课可以单独或专题形式进行知识点的归纳和总结。开展见习课、阅览课时,所在班级的任课教师需跟随听课,参与学生管理。
10.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若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11.教师上课应把学生课堂纪律的管理作为上课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师要认真维护好教学秩序,要求学生不逃课、不睡觉、不玩手机、不打闹、认真听课等。
12.认真指导学生做好课堂笔记,着重记录重点知识、典型例题、规律方法等。
四、辅导答疑和作业
1.教师在每个授课单元(或每个章节)都应有辅导答疑,期末考试前必须安排不少于2学时的辅导答疑时间,但不得变相泄漏考试内容。辅导教师除解答课堂教学中学生的疑问外,还应了解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2.教师要按照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一门课程每4~6课时布置一次,题量和难度要适中,原则上要进行全批全改。对于特殊课程不作硬性要求。
3.习题课和课堂讨论课,应明确教学要求,不能以习题课和课堂讨论课代替正常的课堂讲授课。
4.教师应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做好文字记载,平时作业成绩应作为该课程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五、技能教学
1.技能教学包括实验、技能训练、实习、课程设计和综合训练等环节,指导教师必须熟练掌握其内容和方法,认真备课,编写相应的计划,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2.在校内进行技能教学时,属于理论教学穿插进行的按理论课程教学的作息时间执行;凡是整周安排的各项实训和实习的作息时间要参照排课表执行,并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校外进行技能教学或实训时,参加的师生应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间和各项规章制度。
4.教师指导实验、实训或实习时:
(1)必须首先进行安全教育。
(2)教师在校内指导实验、实训或实习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并要及时规范学生的操作动作和解答有关问题。
(3)在校外实训基地进行的实训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在不影响实习单位生产秩序的基础上,在每个工作日对自己负责指导的实习学生进行巡查和指导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5.在进行课程设计或综合训练教学时,教研室主任应提前两周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选题、分题工作,并做好资料或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题目类型、范围及其深度广度要符合课程设计或综合训练大纲的要求,课程设计(综合训练)为同一题目的学生人数要适宜,避免学生互相抄袭。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课程设计和综合训练必须严格要求严格检查、严格考核,要按考评标准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并写出本次课程设计或综合训练的书面总结交教研室备查。
六、课程考核
1.教务处每学期要下发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期末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制作期末统考考试监考表。
2.所有课程都必须考核,其形式可以是口试、笔试、操作、开卷、闭卷等,考核分统考考试、非统考考试和考查三种,具体形式参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实际来确定。
3.凡专业教学计划所列科目的期末考试一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不能安排在期末考试周进行的课程考试需提前两周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和分院协同安排。平时考察、单元性考试由任课教师和分院安排。
4.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时,应掌握本课程学生出勤情况的统计资料,用以核算学生的期末平时考核。
5.命题:
(1)教师命题应从职业教育的特点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出发,探索以能力考核为目的的考核内容和形式,试题需经教研室主任和二级教学部门负责人(院长)签字审批。
(2)试卷需按照教务处规定的统一格式模板,题型多样化(要求不少于五个题型)、题量适中、难易适中,主观题型不少于30%。需除A、B两套试卷的两套试卷重复率不得高于30%。
(3)命题人应对试题进行试做,每份试题应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随试题报分院及教务处备案。
5.阅卷应该尽量采用集体流水方式阅卷,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来评分。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6.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期末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等按相应比例组成。
7.考试监考是教师工作的一部分,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监考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8.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需进行试卷分析和考试质量分析,拟写考试质量分析报告。
七、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应努力结合生产管理、服务实际,以及科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进行,大力提倡选择能实际应用的题目。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教研室讨论,分院院长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后让学生选择,各分院应于第五学期将课题和学生名单同指导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学生选题应接受教师的咨询,提交开题报告。学生既可在公布的题目录中选择,也可自行命题,但须经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审查批准。
2.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严格要求,以保证毕业设计和论文的水平及质量。
3.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学时。当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讲清论文题目的意义,提出明确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学生收集和查阅文献资料及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的方法,帮助学生确定方案、理论分析、制图、试验、处理数据等工作,并指导学生拟订写作提纲、审阅论文初稿,指导学生修改,直到完成定稿。
4.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设计(论文)质量等写出评语,提出评分的初步意见,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八、教学纪律
1.教师要服从分院和教研室的工作安排,承担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课表排定后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再更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分管教学副校长同意后方可调整。
3.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不能擅自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
九、教学巡查,质量监控与评估
1.教学巡查主要任务是教学纪律、教师上课、学生管理等。
2.实行课堂负责制:上课教师对当堂课负责,教务处及分院教务科对本部门的课堂负责。
3.实行课堂责任制:班主任/辅导员对所带班级课堂纪律负责。
4.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反馈会,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
十、奖惩
1.奖励:
教师应遵守本教学工作规范,在课堂教学、教书育人、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将作为学校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2.处罚:
(1)违反教学工作规范的教师,按《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由于教师工作不负责任或业务水平低下,造成大多数学生对其任课意见较大的,由相关二级教学部门与教务处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并报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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